星期日, 2月 02, 2014

就言論道歉

教育局就廣東話不是法定語言言論道歉

教育局就上月「語文學習支持」小組,上載的一篇文章,指廣東話是「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」,指文章主要是介紹小組的背景資料,當中有關廣東話的注釋含糊不精準,局方會盡快修訂,就有關註釋引起誤會深表歉意。
教育局表示,根據基本法,本港的行政機關、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,除使用中文外,還可使用英文,英文也是正式語文。法定語文條例就訂明,在政府或公職人員與公眾人士之間的事務往來及法院程式上,中文和英文是香港的法定語文。而指廣東話是大部份本地人口的母語和中文口語。